房屋預售證過期該如何處理?
按照規定,現在開發企業可以進行商品房預售,開發商應該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證,那么商品房預售證辦理條件是什么?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證能付定金嗎?房屋預售證過期如何處理?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商品房預售證辦理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4、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5、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6、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二、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證能付定金嗎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是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與開發商簽了是認購協議書)但是《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2、關于定金。由于合同無效,雙方在主觀上都存在過錯,因此對定金的處理不適用定金罰則,原告方可以按被告交付的定金原數返還
三、房屋預售證過期如何處理
預售許可證到期無法辦房貸。常預售證有效期限為一年,過期之后需要重新申請,得到審批之后才可以銷售。預售證超過期限之后,如果樓盤已經售完,已為現房銷售,則可以直接辦理大證,如果項目沒有銷售完畢,需要申請新的預售證,否則不具有銷售資格。沒有取得銷售資格的部分樓幢,在這種情況下銷售則屬于違規銷售,但一般情況下不會影響到之前已經簽訂合同的部分。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于“房屋預售證過期如何處理”等相關法律知識。通過上文介紹,相信大家對于商品房預售證的辦理以及預售證過期的處理等都有一定的了解。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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